12月18日,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姚庆国主持召开学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上,研究生院通报了2017-2018学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情况、处理及整改意见。
会议听取了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对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情况介绍,并审核了相关材料,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研究生12人,硕士学位研究生170人。
会议听取了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对学士学位毕业生的情况介绍,并审核了相关材料,决定授予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人,成人教育本科生409人学士学位。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在青岛校区设主会场,泰安、济南校区设视频分会场。(研究生院供稿 摄影/责编:范琪)